标题: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定安县2025年充电基础设施验收和申请补贴公告
索引号:008200090/2025-00177 分 类:国防、其他 发文机关: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5年06月09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09日 时效性: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定安县2025年充电基础设施验收和申请补贴公告
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琼发改便函〔2025〕1111号)《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琼发改交能〔2019〕922号)《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验收暂行办法》(琼发改能源函〔2019〕1334号)等有关要求,我委拟于2025年8月15日前完成定安县行政区域内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符合验收条件的充换电基础设施联合验收工作。为切实做好此次验收和申请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验收对象
定安县行政区域内对外运营、满足准入、完成备案及接入海南省充换电一张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的充电基础设施。
二、验收组织
我委牵头各相关部门成立专项联合验收小组,组织联合验收,企业做好配合。
三、验收时间和流程
验收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流程如下:
1.企业在省级平台官网(https://www.hainancce.com/)下载并填写《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验收申请表》(以下简称“表1”)和《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表2”),2025年6月18日前提交表1和表2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至县发展改革委邮箱dafg 489@163.com。
2.根据材料报送及审核情况,联合验收小组制定现场检查计划,2025年7月20日前完成现场检查工作。
3.企业在省级平台官网(https://www.hainancce.com/)下载并填写《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联合验收报告》,2025年7月30日前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至县发展改革委邮箱dafg 489@163.com。
四、注意事项
1.为保证验收工作质量,企业须事先对充电基础设施自行自检,对照《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验收暂行办法》中的不合格条目整改合格,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2.请各企业积极主动联系,按时填写报送相关材料,逾期报送不予接收。
3.根据《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工作流程》(琼发改能源函〔2020〕57号)第五章第九条,申请财政补贴资金的单位,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市县承担对省级补贴资金的管理责任。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将追缴补贴资金、取消补贴资格,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及电话:王业浈,63832886)
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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