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受理渠道及立案条件通告如下:
一、线上受理渠道
热线电话:0898-12345、0898-12315。
网址:http://12345.hainan.gov.cn
二、线下受理渠道(法定节假日除外)
序号 | 受理单位 | 办公地址 |
1 | 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北一街1号 |
2 | 定城市场监督管理所 | 定安县定城镇人民南路98号 |
3 | 城东市场监督管理所 | 定安县定城镇岳崧路35号 |
4 | 新竹市场监督管理所 | 定安县新竹镇定新路77号 |
5 | 雷鸣市场监督管理所 | 定安县雷鸣镇人民大道133号 |
6 | 龙湖市场监督管理所 | 定安县龙湖镇居兴路一横路24号 |
7 | 黄竹市场监督管理所 | 定安县黄竹镇文明中路306号 |
8 | 富文市场监督管理所 | 定安县富文镇文明路68号 |
9 | 龙门市场监督管理所 | 定安县龙门镇龙门大道与龙缘路交叉处(龙门至黄竹方向大榕树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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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岭口市场监督管理所 | 定安县岭口镇南新街与岭南路交叉口 |
11 | 翰林市场监督管理所 | 定安县翰林镇青梅街镇文化站右侧 |
12 | 龙河市场监督管理所 | 定安县龙河镇粮所宿舍41号 |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立案条件(含知识产权类)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经核查,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立案:
(一)有证据初步证明存在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二)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三)属于本部门管辖;
(四)在给予行政处罚的法定期限内。
附件:《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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