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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定安县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受理渠道及立案条件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12-25 17:00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定安县知识

产权行政案件受理渠道及立案条件的通告

现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受理渠道及立案条件通告如下:

一、线上受理渠道

热线电话:0898-12345、0898-12315。

网址:http://12345.hainan.gov.cn

二、线下受理渠道(法定节假日除外)

序号

受理单位

办公地址

1

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北一街1号

2

定城市场监督管理所

定安县定城镇人民南路98号

3

城东市场监督管理所

定安县定城镇岳崧路35号

4

新竹市场监督管理所

定安县新竹镇定新路77号

5

雷鸣市场监督管理所

定安县雷鸣镇人民大道133号

6

龙湖市场监督管理所

定安县龙湖镇居兴路一横路24号

7

黄竹市场监督管理所

定安县黄竹镇文明中路306号

8

富文市场监督管理所

定安县富文镇文明路68号

9

龙门市场监督管理所

定安县龙门镇龙门大道与龙缘路交叉处(龙门至黄竹方向大榕树旁边)

10

岭口市场监督管理所

定安县岭口镇南新街与岭南路交叉口

11

翰林市场监督管理所

定安县翰林镇青梅街镇文化站右侧

12

龙河市场监督管理所

定安县龙河镇粮所宿舍41号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立案条件(含知识产权类)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经核查,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立案:

(一)有证据初步证明存在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二)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三)属于本部门管辖;

(四)在给予行政处罚的法定期限内。

附件:《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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