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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水务局关于落实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61)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发布日期:2024-06-25 17:26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定安县水务局

关于落实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61)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措施

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运输,处置环节的抽查检查及季度考核,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整改时限

2023年3月底前

整改措施类型

工作机制类

整改责任主体单位及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主体单位:定安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0898-63833853

整改完成情况及

工作成效

已于2023年1月6日完成对定城污水处理厂2022年第四季度考核工作,现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运输、处置环节进行抽查检查,未发现违法行为。

验收意见

    依照《海南省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办法》相关销号规程,我县对此项整改任务进行核查验收,认定相关措施已实施,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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