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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水务局关于落实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5)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发布日期:2024-06-25 17:24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定安县水务局

关于落实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5)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措施

健全考核机制。按照2022年国家及省级河长的具体工作要求,制定明确镇级河湖长履职评鉴内容,对河湖长巡河、发现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情况开展检查和抽查,并进行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整改时限

2023年3月底前

整改措施类型

工作机制类

整改责任主体单位及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主体单位:定安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0898-63833853

整改完成情况及

工作成效

已建立考核机制,结合六水共治工作,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定安县“六水共治”考核工作的通知》,对镇级河湖长履职情况及工作完成情况开展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河长责任,督促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常态化推进河长制管理。

验收意见

    依照《海南省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办法》相关销号规程,我县对此项整改任务进行核查验收,认定相关措施已实施,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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