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安县交通运输局责任清单目录 | |||
| 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备注 |
| 1 |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 | 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 |
|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水路运输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具体实施。 | |||
| 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 |||
| 贯彻执行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公路运输的决策部署。 | |||
| 2 | 组织实施交通运输法规、规章;拟订全县交通发展战略草案,研究推进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运输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 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交通运输法规、规章和发展战略草案。 | |
| 研究推进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 | |||
| 研究提出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涉及交通运输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 |||
| 3 | 组织编制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 | 组织编制全县县道、乡道、村道规划。 | |
|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 | |||
| 4 | 负责县道以下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职责;负责省、县重点交通工程建设及县道以下公路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 负责全县县道以下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 |
| 负责组织实施县重点交通工程建设及农村公路建设工作。 | |||
| 负责实施所管养的县道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乡镇实施乡道、村道养护、管理工作。 | |||
| 5 | 负责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组织实施道路运输相关政策制度、行业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城市客运、汽车租赁行业监督指导工作;负责配合做好现代物流业交通领域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出租车和公交客运行业企业经营行为;负责全县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全县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城市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 | 负责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道路运输相关政策制度、行业标准和运营规范。 | |
| 负责城市客运、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监督指导工作。 | |||
| 负责配合做好现代物流业交通领域工作。 | |||
| 负责组织和指导出租车和公交客运行业企业经营行为 | |||
| 负责全县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行业监管工作。 | |||
| 负责全县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城市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 | |||
| 6 | 负责全县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组织实施水路运输相关政策制度、行业标准和运营规定;监督全县渡口码头管理工作,负责渡口码头设施安保、船舶运输监督工作。 | 负责全县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水路运输相关政策制度、行业标准和运营规范。 | |
| 负责监督港口设施保安、危险品运输监督工作。 | |||
| 负责全县游艇租赁市场管理,以及游艇租赁备案的行业管理工作。 | |||
| 负责港口经营、水路运输、渡口渡船的监督管理工作 | |||
| 7 | 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省、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 | |
| 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省、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
| 8 | 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 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 |
| 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 |||
| 9 | 负责交通运输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 | 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 | |
| 10 | 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优化行业结构,促进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 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优化行业结构,促进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 |
| 11 | 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 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 |
| 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 |||
| 12 | 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和招商引资工作,开展省际、县际合作与交流。 | 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和招商引资工作,开展省际、县际合作与交流。 | |
| 13 |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 |
| 14 | 1.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2.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游艇租赁市场监管;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负责推动游艇旅游消费市场培育开发和宣传促销。 | 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 |
|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游艇租赁市场监管;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负责推动游艇旅游消费市场培育开发和宣传促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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