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水务局行政权力清单 | |||||||
| 序号 | 职权类型 | 职权编码 46902100+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行使主体 | 备注 | |
| 主项 | 子项 | ||||||
| 1 | 行政许可 | 46902100SW-XK-0001 |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竣工验收 |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竣工验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五十三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供水企业和自建供水设施的单位应当加强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减少水的漏失。 《海南经济特区水条例》 第三十六条 新建城市供水设施的同时,应规划建设相应的排水,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应当逐步建设中水利用系统。水资源短缺地区在规划建设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时,应当同时规划建设中水利用设施。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制定排水、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排水、节水设施。排水、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排水,节水设施的竣工验收应当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禁止在城市排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用水单位将污水直接排入水体。任何单位和个人排放污水,应当缴纳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必须用于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不得挪作他用。 | 定安县水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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