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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权责清单

发布日期:2024-12-23 17:10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定安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责任清单目录
序号 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和中小企业发展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和中小企业发展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执行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
2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和中小企业发展等的发展规划、计划,研究提出海南自由贸易港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方面的建议意见。3.负责起草和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组织编制全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
4.组织实施高新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高新技术行业质量管理;指导工业经济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
5.贯彻执行有关工业节能方针政策、法规、标准,组织制定工业节能管理细则、节能目标和各种有关管理标准、制度并组织实施。
3研究分析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制定本县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确定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优先发展的目标,推进全县高新技术、信息技术、节能技术的融合应用,推进全县绿色节能产业发展和全县工业、信息化、高新技术产业体系建设。6.负责全县工业经济运行的指导与监测。
7.制定本县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确定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优先发展的目标。
8.指导全县工业园区的发展建设,推进工业、信息、高新技术和绿色节能产业配套体系建设,调控产业发展资源赔给,改善工业信息和科学技术产业投资环境。
9.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产业的行业发展和管理工作。
4研究分析掌握全县工业、信息化、高新技术产业和绿色节能产业的发展情况,提出优化全县工业、信息化、高新技术和绿色节能产业结构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全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县工业的发展建设,推进工业、信息化、高新技术和绿色节能产业配套体系建设, 调控产业发展资源配给,改善科技、工业、信息产业投资环境。10承担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11.协调解决全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12.负责协调本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13.指导、协调全县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政务信息化项目、政务外网等工作已移交县营商局,建议删除此处)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信息产业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
5建立和完善全县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和中小企业的服务系统及联系渠道,组织工业、信息化、高新技术等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有关政策、法规、技术的宣传与培训。14.建立和完善全县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和中小企业的服务系统及联系渠道,组织工业、信息化、高新技术等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5.负责全县农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编辑科技丛书,组织开展科技培训,提供科技咨询与服务,抓好科普网络体系建设。
16.组织开展市科技活动月、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17.组织工业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指导、协调、促进全县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负责解决全县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工业、信息化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指导全县工业行业和信息化行业安全生产及质量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工业、信息化、高新技术类项目招商引资工作。18.协调解决全县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有关重大问题。
19.负责协调各工业企业在生产运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负责组织应对全县经济运行中有关重大突发事件;负责指导工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20.参与工业、信息化和科技项目的招商工作,对有意向投资项目进行论证、考察、初审等;做好项目跟踪、协调和推进服务工作。
21.负责管理、监督和统筹安排工业产业扶持资金;负责全县工业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工业产业、信息产业、高新技术类项目服务及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提出全县工业产业、信息产业、科技产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22.负责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初审。
23.负责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初审。
24.负责综合协调全县工业节能工作,组织全县工业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备案管理及推广应用。
25.负责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初审。
8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执行国家颁布的信息产业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依法对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管,监督网络之间互联互通,保障公平竞争。负责全县公共通信资源包括无线电频率、无线电频道的分配和因特网域名、地址的分配与管理。26.指导和推进全县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的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此项职责已移交县发改委,建议删除)
27.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此项职责已移交县发改委,建议删除)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的融合;协调相关部门对县政府网站管理和运行维护(此项目前由融媒体负责,建议删除)。
9宏观指导各种经济成份的工业企业,协调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产业行业发展和管理,规范行业行为;负责电子政务发展建设及运行维护,指导协调全县信息网络设施的建设,协调跨部门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全县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28.宏观指导各种经济成份的工业企业。
29.负责电子政务发展建设及运行维护,指导协调全县信息网络设施的建设,协调跨部门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此项职责已移交县营商局,建议删除)
30.推动网络之间互联互通。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工业和信息产业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
31.负责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推动信息通信业融合发展,促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融合及推广应用,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此项职责已移交县发改委,建议删除)
32.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型业态发展。
10负责全县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与推进,组织全县工业、信息化、高新技术产业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33.组织实施高新技术、工业领域的重点科研、开发项目。
34.负责科技、工业、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
35.配合塔岭园区管委会对入园的工业企业的资格认定及目标考核评价工作。
11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和企业管理方面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各部门和乡镇科技、工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进行业、企业和农村的科技进步。36.组织实施星火产业带建设,指导和组织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业科技进步;
37.组织全县工业、信息化、高新技术产业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
38.负责全县农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编辑科技丛书,组织开展科技培训,提供科技咨询与服务,抓好科普网络体系建设。
39.指导协调各部门和乡镇科技、工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进行业、企业和农村的科技进步。
12组织申报并协调实施国家及省级各类有关科技项目;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和奖励工作,申报省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组织实施星火产业带建设,指导和组织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科技进步。40.组织申报并协调实施国家及省级各类有关科技项目。
41.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和奖励工作,申报省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
42.组织实施星火产业带建设,指导和组织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业科技进步。
13收集、整理、传递科技情报和经济信息。负责制订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和计划,统筹协调全县的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负责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开展学术交流,促进科技发展。编辑科技实用技术丛书,组织开展科技培训,提供科技咨询与服务。43.收集、整理、传递科技情报和经济信息。
44.负责制订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和计划,统筹协调全县的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45.负责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开展学术交流,促进科技发展。
46.编辑科技实用技术丛书,组织开展科技培训,提供科技咨询与服务。
47.负责管理、监督和统筹安排各类科技经费;负责全县科研机构资格审核工作。
14负责全县国外智力工作,拟订我县引进外国专家计划并指导实施,拟订出国(境)培训计划并指导实施,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48.拟订我县引进外国专家计划并指导实施。
49.拟订出国(境)培训计划并指导实施,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
15负责全县农业科技服务“110”工作,指导各服务站(点)工作,组织协调搞好应急服务。50.负责指导全县农业科技110工作,指导各服务站(点)组织协调搞好应急服务;指导县直各部门和乡镇的农业科技管理工作。
16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51.负责组织协调国有企业债转股、破产和兼并以及企业解散、清算、关停、重组工作。
5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
53.加强国有集体工业企业组织建设,指导和监督国有集体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行为。
17负责做好全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的统计与上报工作。54.负责做好全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的统计与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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