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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备案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05 16:49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开展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备案工作的公告

为规范我县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提升殡葬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24号)相关规定,决定对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实行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下列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经营性 组织和个人,均须按规定办理备案:

(一)殡葬服务代理代办丧事活动、代为联系殡葬服务机构以及帮助办理火化、安葬手续等。

(二)丧葬用品代购受委托代购、代销骨灰盒、寿衣、花圈等丧葬用品等。

(三)殡仪策划主持提供丧礼仪式策划、殡仪司仪、灵堂布置、追思活动组织等。

(四)殡葬信息咨询提供殡葬政策、公墓信息、治丧流程等咨询或中介服务等。

(五)其他依法依规开展的相关殡葬服务活动。

以上所称组织,包括依法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个人指未进行市场主体登记但实际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自然人。

二、备案时间

(一)集中备案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31日,民政局集中组织我县内现有相关组织和个人完成备案。

(二)常态备案2026年10月31日后,进入常态化备案阶段。新从事殡葬相关服务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在开展殡葬服务经营活动前,主动办理备案。

(三)变更及注销备案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备案机关申请变更备案。终止服务的,应在终止服务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到原备案机关办理注销备案手续。

三、备案材料

(一)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需准备以下材料:

1.《殡葬服务组织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可现场填写);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从业人员基础信息(见附件2,可现场填写);

5.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清单;

6.诚信经营承诺书(见附件4)。

(二)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个人需准备以下材料:

1.《殡葬服务个人备案登记表》(见附件3,可现场填写);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清单;

4.诚信经营承诺书(见附件4)。

四、备案地点及方式

(一)备案地点定安县民政局103室殡葬管理所。

(二)备案方式采取现场提交材料方式,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备案流程

(一)受理与审核。备案对象备齐材料,向县民政局殡葬管理所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即时受理并予以备案;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内容;不予备案的,书面告知理由。

(二)备案与公示。县民政局建立备案管理档案台账和电子档案,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已备案的组织和个人名录,方便群众查询与监督。

六、备案管理

备案有效期为三年。备案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服务的,应在期满前30日内办理延续备案。对未按规定办理备案仍继续经营的,县民政局殡葬管理所将督促其限期进行备案;逾期不备案的,不得开展殡葬相关服务。

附件:

1. 殡葬服务组织备案申请表

2. 从业人员基础信息表

3. 殡葬服务个人备案申请表

4. 诚信经营承诺书

定安县民政局

2026年8月5


附件1:殡葬服务组织备案申请表

机构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机构类型

企业  个体工商户  民办非企业单位  其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经营(办公)地址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万元)


经营范围


从业人员总数


其中殡仪服务人员数


殡葬服务项目情况

服务内容

殡葬服务代理  丧葬用品代购  殡仪策划主持  殡葬信息咨询  其他:

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可另附清单)

是否与殡葬服务机构签订代理协议

是  

协议签订机构名称


协议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是否同意网络公开机构信息

是  

申请承诺

本单位承诺:所提交的备案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备案机关意见

县殡葬所初审意见: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县民政局审核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县民政局审批意见:

主要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备案期:          日至          


附件2:从业人员基础信息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从业岗位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附件3:殡葬服务个人备案申请表

个人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年龄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从业年限/是否参加过相关培训

    年 /  □是  

殡葬服务项目情况

服务类别

个体从业者  中介人员  白事先生("三百公")  □其他:

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可另附清单)

服务区域范围


是否与殡仪馆等签订代理协议

是  

协议签订机构名称


协议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是否同意网络公开个人信息

是  

申请承诺


申请承诺内容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备案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备案机关意见


县殡葬所初审意见: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县民政局审核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县民政局审批意见:

主要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备案期:          日至          


附件4:殡葬服务组织(个人)诚信经营承诺书

为自觉规范殡葬服务行为,营造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殡葬领域经营环境,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本单位()特承诺如下:

一、依法合规经营。严格遵守国家及省殡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行业规范,依法依规开展殡葬服务业务,为群众提供专业化、人性化的殡葬服务。不销售封建迷信或违背公序良俗的丧葬用品,不向火葬区销售棺材等土葬用品,坚决杜绝任何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价格公开透明。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及收费公示有关规定。合理制定收费价格,不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搭售、强制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

三、广告真实准确。客观、真实宣传殡葬服务内容、优势和特色,坚决不发布宣扬封建迷信、违背公序良俗以及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违法广告。

四、公平有序竞争。尊重同行,公平竞争,自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不通过限定交易、商业贿赂、虚假宣传,或者贬损、诋毁其他经营者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

五、倡导移风易俗。自觉开展殡葬改革法规政策宣传,主动劝阻不文明殡葬行为,引导消费者树立"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绿色低碳祭扫"的殡葬新风尚,自觉做文明殡葬、绿色殡葬的宣传者、推进者、服务者。

六、严守职业道德。做到"十严禁""十必须",即严禁收受财物、严禁吃拿卡要、严禁诱导消费、严禁捆绑消费、严禁态度生硬、严禁违规操作、严禁侮辱逝者、严禁以权谋私、严禁内外勾结、严禁泄露信息;必须遵规守法、必须爱岗敬业、必须精通业务、必须注重仪表、必须文明礼貌、必须周到热情、必须尊重逝者、必须保护隐私、必须公开透明、必须廉洁自律。

若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接受相关部门处罚与行业惩戒,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承诺单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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