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定安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的有关规定,定安县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定安县司法局会同定安县人民法院、定安县公安局,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随机抽选、征询意见、资格审核、见面考察等程序,现将拟任命为定安县人民陪审员的68名同志予以公示,公示名单如下:
王基贤、蔡冬旧(女)、蔡爱君(女)、王 强、陈素冰(女)、莫冬泽(女)、王 鹏、黄 津(女)、吴雅婷(女)、陈逸凡、张晓萌(女)、曾 怡(女)、 林星梅(女)、黄乙峰、莫培茹(女)、吴景东、李素策(女)、林方茹(女)、陈柏任、林明霞(女)、景建良、吴 倩(女)、王 希(女)、 刘沐汐(女)、林方婕(女)、符海卫(女)、王 倩(女)、陈丽莎(女)、林宇星、 王小娟(女)、 王首萍(女)、 杨 聪(女)、刘元良、陈小丹(女)、洪 真、金 婉(女)、符勇忠、吴泌雨、黄芝端、林家明、邓小琴(女)、杨 浪(女)、符式梅(女)、 利 波(女)、林青艳(女)、王 强(女)、叶 蕾(女)、蒙绪源、莫桑平、秦基彬、蔡夫义、邓宇敏、叶长广、叶才金(女)、田 雨、梁其贵、邓小俊、符史龙、王艳丽(女)、林义钧、许环翔、苏庆明、陈娇蓉(女)、林 燕(女)、刘芳惠(女)、郑蕊秀(女)、李金枫(女)、吴维峰
公示时间:2026年8月5日至8月11日(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对不符合人民陪审员任职条件的,在公示期间可以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定安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岗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定安县人民陪审员统一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反映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确有影响任职情形的,将取消其任职资格。
联系电话:0898-63822282
联系地址:定城镇环城北路县司法局二楼209室
定安县人民法院 定安县公安局 定安县司法局
2026年8月5日
版权所有:海南省定安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中共定安县委宣传部、定安县融媒体中心 中文域名:定安县人民政府.政务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98-63839885(政府办) 0898-63832338(新闻办) 电子邮箱:HNwangxindingan@163.com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3832338
琼ICP备11000377号 政府网站识别码:4690210001
琼公网安备 469021020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