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落实《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127)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措施 | 措施序号(127):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中关于“对城镇污水管网未能铺设到位”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关于“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范围内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以及需要与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相连接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征求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的意见”要求,对污水管道未能铺设到位或污水乱排、变相排污的,市县政府暂缓供应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对新建住宅小区定期进行排查,对违规问题及时处置。 |
整改牵头单位 | 定安县党委政府 |
整改时限 | 2024年底前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许宇杭 0898-63826515 |
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 1.定安县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中关于“对城镇污水管网未能铺设到位”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关于“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范围内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以及需要与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相连接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征求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的意见”要求,供应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经排查,2024年我县未供应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 2.对照《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有关要求,经排查,2018年以来,定安县供应2宗城镇住宅用地(金嘉·房源居和瑞智花园),均为安居房项目,项目用地位于定城镇塔岭新区,污水管道均已铺设到位,项目产生的污水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流入定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
工作成效 | 定安县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对新建住宅小区的排查和监管,确保了污水管道铺设到位,有效避免污水乱排和变相排污的现象。同时,对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的供应进行严格把关,对污水管道未能铺设到位或污水乱排、变相排污的,暂缓供应建设用地。加强对已供应住宅用地的监管,确保了污水管道铺设到位,项目产生的污水能够顺利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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