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海南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21〕14号)有关规定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启用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智慧平台”的通知》有关要求,为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履行守法诚信义务,提高守法诚信意识,落实企业分类监管,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决定开展 2024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县行政区域内正常经营的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
二、评价方式
本次评价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自行注册登录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智慧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主要依据书面审查、日常巡查、案件处理、专项检查、12345信访、实名制落实情况及其他劳动保障相关工作等进行评价。
三、评价内容
(一)是否存在违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是否依法建立职工花名册);
(二)是否存在违反劳动合同签订、履行的情况(是否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按规定办理手续);
(三)是否存在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是否存在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是否存在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是否存在违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是否存在违反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建立的情况;
(八)是否存在违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是否对社会保险登记开户、是否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金);
(九)是否存在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抵押物的情况;
(十)是否存在违反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国家法律规定的情况;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情况;
(十二)是否存在违反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监督管理的情况;
(十三)是否存在违反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四、诚信等级评价时间
(一)企业网上申报 (2025年2月14日至4月1日)
县人社局在官方网站发布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网上申报公告,县执法局、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国资办积极主动督促本辖区内各用人单位按规定自行网上申报。由各用人单位自行注册登录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智慧平台”填报相关资料,进行网上申报。
(二)守法诚信检查(2025年4月1日前)
县执法局根据各用人单位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智慧平台”书面自查情况以及日常巡查、案件处理、专项检查、12345 信访、实名制落实情况和其他劳动保障相关工作等进行评价,并提出初审意见和建议。
(三)诚信等级评价 (2025年5月30日前)
县人社局组织各有关单位召开企业诚信等级评价工作会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办法》《海南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 信等级评定办法》有关规定,对申报企业进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参评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企业负责人参与评选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及有关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扎实做好此次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二)按时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由于此次申报工作时间紧,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并积极主动督促各用人单位按规定申报。各用人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不得瞒报、漏报、延报、弄虚作假;不按时完成申报的单位,该年度不得申请评先评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对其守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三)注重配合,确保效果。
评价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各有关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依法依规统筹推进,确保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单位: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5室(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628号)
联系人:陈龙,联系电话:63830021。
附件:1.用人单位网上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操作手册
2.海南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办法
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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