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海南省公安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琼交运输〔2024〕374 号)文件要求,经车主申报,县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审核,确定本批次1辆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符合“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现将申报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定安县交通运输局联系。意见或建议请署名并附相关证据和联系方式(单位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请签名)。
地址:定安县定城镇兴安大道县政府行政办公大楼2楼定安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0898-63837165
附件:定安县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申报车辆公示名单(第二批).et
定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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