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关于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做好我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审批事项评估评审机构的招标代理工作,现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欢迎有能力的机构踊跃参与报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业主单位
定安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二、服务内容
通过竞争性磋商选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审批事项评估评审机构。
三、资质(资格)要求
1、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证明材料:如是自有场地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如是租赁场地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上述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证明材料:提供相关人员的职称证或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提供近两年代理过类似招标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该项目在法定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截图并加盖公章)。
5、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及《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登记并备案通过(证明材料:须提供上述网站截图及诚信档案手册并加盖公章)。
6、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证明材料:提供发布公告日期起任一天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应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有意参加遴选单位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招标代理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报价函。上述报名资料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事宜
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止(时间:8:0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接受报名。
地点:海南省定安县定安县见龙大道61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13室
联系人:龙先生;联系电话:0898-63830331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定安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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