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水务局
关于落实海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27)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措施 | 加快县城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和修复项目的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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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 2024年6月底前 |
整改措施类型 | 工程实施措施类 |
整改责任主体单位及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 主体单位:定安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0898-63833853 |
整改完成情况及 工作成效 | 我县已于2024年1月启动定安县城区排水管网修复提升项目建设工作,总投资2.65亿元,工期两年,拟建设改造管网102km。对于提质增效成效显著的措施先行实施,特别是城区雨污管道错接及合流、潭榄溪和白沙溪的排口污染、美钗坡及仙沟墟污水空白区等污水管网短板开展治理,进一步推动城区提质增效。目前美钗坡、仙沟墟、潭榄溪等多处空白区已进场施工,共建设改造主管管网18km,错接混接点41处。 |
验收意见 | 依照《海南省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办法》相关销号规程,我县对此项整改任务进行核查验收,认定相关措施已实施,已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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