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海南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21〕14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度定安县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并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期为2024年6月11日至19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复审,申请复审时应书面陈述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注: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联系人:纪伯伦
联系单位: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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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度定安县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
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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