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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南丽湖国家湿地公园北区游客服务中心投资运营招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3 09:43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为进一步增强海南南丽湖国家湿地公园北区游客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以优质的文旅产品提高游客游园体验,现向全社会招募投资运营企业。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海南南丽湖国家湿地公园北区游客服务中心位于定安县中部,距美兰机场49公里,距博鳌机场50公里,车程40分钟,北部紧邻文昌至临高高速公路,西侧毗邻海口羊山大道至定安母瑞山公路,交通便利,区域优势凸显,占地约41.86亩(详见附件1),区域内配套有亲水栈道、烧烤平台、停车场、徒步慢道、码头等设施。

二、招商内容及要求

(一)招商项目

充分利用现有的设施及空间场地,合理布局经营业态,在满足游客公共休闲的同时,以“湿地+、体育+”为功能定位开发项目,包括:1.开展研学、科普教育活动;2.依托生态基底,开展休闲、健身、少年儿童活动;3.依托现有场地开发帐篷、房车露营等休闲产品;4.开展徒步穿越、野外生存等户外运动;5.其他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准入的项目。

    (二)运营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

1.开展项目不得破坏、污染周边环境。

2.投资方负责项目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亲水栈道、慢道、照明设施等)的维护,同时承担产生的电费及相关税费,协议期满后需完好归还,如损坏按市场价赔偿。

3.投资方负责运营项目的安全管理,发生的财产损坏或人身损害事故的,均由投资方承担赔偿责任。

4.项目运营应保留必要的公共设施服务并免费对游客开放,并不得收取门票;应无条件全力配合定安县政府交办的各项活动。

5.协议期满后,投资方投入建设的所有地面附着物、构筑物以及附属设施归定安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无偿所有。

6.协议期内,每年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对投资方开展1次考核评估,连续2年考核评估不合格的无条件退出。

三、运营模式

签订5年合作协议,投资方租赁使用海南南丽湖国家湿地公园北区游客服务中心部分场地(具体租赁区域以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每年租金不低于24万元。

四、报名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具有景区、公园成熟的运营管理经验,具备相关项目案例。

(三)近三年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五、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在“海南产权交易网”(http://www.hncq.cn/)、“定安县人民政府网” (https://dingan.hainan.gov.cn/)和“定安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商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意向企业需填写好《意向企业报名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nanguanhui@163.com),现场报名意向单位需填写好《意向企业报名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至定安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南丽湖环湖路6号),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898-63982588

(三)方案提交:报名结束之日起20日内,意向企业提交业态规划设计方案、投资建设方案、运营管理方案等,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方案评审:由招商方组织相关人员对意向企业提交的业态规划设计方案、投资建设方案、运营管理方案及场地租赁费用报价等进行综合评选,择优选定最优方案。

(五)执行步骤:

1.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运营方并公示;

2.将评审选取的方案报请相关部门审批备案;

3.报有关部门审定后,签定合作协议书,按评审通过的规划方案实施。

附件:1.项目区域示意图

      2.意向企业报名表

定安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     

2024423日         

附件1 - 项目区域示意图(1).pdf
附件2: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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