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县气象局将根据我县气候特点和防灾减灾需要,适时开展火箭人工增雨作业。为确保人工增雨作业“安全、科学、有序、高效”地进行,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作业的时段:2024年4月21日—2025年3月31日(遇有特殊情况,作业时间将提前或延后)。
二、作业影响区域:定安县辖区范围。
三、作业方式:车载火箭人工增雨。
四、作业火箭弹:BL-1型防雹增雨火箭弹。
五、作业期间的注意事项:
(一)人工增雨作业设施、装备等受法律保护,坚决打击各类破坏损毁行为。
(二)人工增雨专用火箭弹属于危险爆炸物品。若发生弹药被盗,当地群众有责任协助、配合公安部门进行侦破。
(三)当地人民群众若发现未爆炸或爆炸不充分的火箭弹,应迅速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县气象局报告。我们将派专家前往处理,千万不要自行拆卸或摆弄,以防发生意外,伤害自己和他人。
(四)为保证安全,实施人工增雨作业时不允许群众到作业点周围聚集观看,听到作业响声不必惊慌,应就近寻找安全地方隐蔽。
(五)若发生炮弹碎片伤害人畜、破坏财物的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及县气象局,以便妥善处理,不允许到作业点无理取闹,影响正常作业。
(六)县气象局联系电话:0898-63833726,13518003957;联系人:邹献明。
特此公告。
海南省定安县气象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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