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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公共事业有限公司关于公开遴选海南省定安县塔岭水厂取水口提升改造工程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15 17:17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为加快推进海南省定安县塔岭水厂取水口提升改造工程前期工作,现采取以公开选聘方式该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单位,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海南省定安县塔岭水厂取水口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二)建设内容:建设地点位于定安县南渡江罗温段,新建菱形箱式固定取水头部一座,设计取水量为6.9m³/d;同步敷设2DN800取水钢管接至现状原水泵站,单根长约325米;另对取水头部区域河道进行局部清淤已形成稳定蓄水区,面积约为13万㎡,疏浚总量约37.37

二、工作内容及报价要求

按规定完成该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并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提交正式成果,报价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含评审会等产生的相关费用)

三、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4.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事故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参选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参选单位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响应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提供查询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须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日期)。

四、报名要求

参选单位持单位介绍信于20231115日至20231117日(北京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到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628号政务中心308室报名,不接受邮寄。未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选聘。

五、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参选单位应提交的材料:(1)资格要求所有内容(复印件盖单位公章);(2)企业简介、业绩等(盖章);(3)报价函(盖章);(4)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一)以上材料应胶装成册,密封。报价函须独立密封;(二)报名资料须一次性提交齐全,缺件不予受理;(三)报名资料须真实可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比选资格。

六、报价要求及评选方式

对所有参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单位中,全面考量各项综合条件,择优选取1家编制单位,并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选定结果,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由选聘人与选定的设编制单位签订合同。(备注:如本次参选单位不足3家也不影响选聘工作)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八、选聘人

定安县公共事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898-63836283

定安县公共事业有限公司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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