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6年4月24日,县委第五巡察组进驻县供销合作联社党组(镇供销社)、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党支部(金鸡岭林场)开展巡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云同笛,县委第五巡察组组长吴冰出席会议并讲话。县供销合作联社党组主要负责人麦增浩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全面工作)莫录总作表态发言。
第五巡察组组长吴冰指出,巡视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强化党内监督的制度性安排。巡察组将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严格按照授权开展巡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查找政治偏差。县供销合作联社党组(镇供销社)、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党支部(金鸡岭林场)要根据《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规定》等相关制度规定,成立巡察工作联络组,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有关材料,配合好巡察组开展各项工作。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云同笛强调,当前开展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与巡察工作目标要求高度契合。被巡察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深刻认识到,接受巡察监督不是“负担”,而是一次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宝贵机会;配合巡察工作不是“形式”,而是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要坚决摒弃“过关”思想、侥幸心理,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主动接受监督、自觉配合监督,让巡察组全面、准确、深入了解真实情况。要把配合巡察工作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对照“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根本问题,主动查找自身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中存在的偏差,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
县供销合作联社党组主要负责人麦增浩表示,我们将从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高度,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把接受巡察监督作为一次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宝贵机遇,自觉把这次巡察工作同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不断完善措施和机制,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效体现到推动我县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
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莫录总表示,中心机关各股室及下属各单位将严守组织纪律,积极主动汇报工作、客观公正提供情况、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坚决服从巡察工作安排,按时保质地提供巡察调阅材料,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巡察组各项工作要求,全力支持巡察工作。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将全面认领,严肃对待,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据悉,县委第五巡察组进驻开展巡察工作时间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6月18日。巡察期间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意见箱设置地点:定安县定城镇岳崧路32号第二办公区大楼一楼、定安县定城镇岳崧路12号金鸡岭林场门口、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628号政务中心大楼一楼、定安县供销合作联社(定城镇见龙大道人民南路18号);接待群众来访地点和通信地址: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608号定安春阳假日酒店427室;邮编:571200;联系电话:13876870922(受理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2026年6月11日。根据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供销合作联社党组(镇供销社)、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金鸡岭林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将按分组原则,归口管理原则,转交给被巡察党组织有关部门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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