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5号)
2.《关于做好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二、学习对象及时间安排
全省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和申报评定更高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学习任务原则上在学习年度内完成,因伤、病、孕及其他原因未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的,应当及时补学。
教育、卫生健康、住建、财会、食品药品等行业主管部门已有专业科目学习平台,并对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形式或学时(学分)认定另有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遵照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学习指南(或年度学习通知)进行继续教育学习。
三、继续教育管理信息平台注册及登录
2025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将通过“海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平台一海南省继续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海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培训平台,http://113.59.48.193:9090,以下简称“平台”)进行。
(一) 用人单位完成平台账号注册。
(二) 专技人员登录。
方法一:直接登录平台网址:http://113.59.48.193:9090/
方法二:先登录海南自贸港人才工作网,点击网页中海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平台栏目页面,再点击海南省继续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入即可。
行业主管部门选择“行业主管部门”注册、登录,用人单位选择“用人单位”注册、登录,专业技术人员选择“专业技术人员”注册、登录,分别进行相关操作。(详见附件)
四、学时申报认定
专业技术人员完成2025年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的,可在平台进行网上学时申报和认定,具体的学时申报、认定办法另行通知。
附件:1.用人单位继续教育管理培训平台操作手册
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培训平台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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