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质量强国的战略部署,抢抓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机遇,定安县立足本地产业基础,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特色优势产业进行重点培育。为此,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省级政策要求,制定出台了《定安县促进检验检测认证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加快构建具有定安特色的现代化产业服务体系。
通过政策引导与资金扶持,吸引优质检验检测认证企业集聚定安,推动技术创新与资质提升,打造专业化人才高地,优化行业营商环境,力争在新型食品加工、生物医药、绿色建材等优势领域形成“一站式”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全面提升定安检验检测认证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区域影响力。
《办法》共分五个部分,从空间集聚、技术创新、人才支撑、营商环境等方面提出12条具体扶持措施:
强化空间集聚:对入驻企业给予房租奖励(每年每平方米240元,3年,最高100万元/年);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及首次纳入规模以上企业统计的,分别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用电补贴(0.15元/千瓦时,年最高10万元)。
推动技术创新:对牵头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CNAS资质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10万元支持;对新建实验室固定资产投资超500万元的,按1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对承担国家、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配套支持。
打造人才高地:对全职或柔性引进海南自贸港A-E类高层次人才给予分5年发放的总额奖励(最高50万元/人);对首次取得检验检测认证相关职称或技能证书的人才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8000元);对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建设及奖励资金。
优化营商环境:设立企业服务“绿色通道”;向县内企业发放每户1万元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券;对成立并良好运行的省级行业协会给予最高50万元开办经费资助。
本办法适用于在定安县辖区内注册、合法经营并从事检验、检测、认证相关业务的企业、机构、行业协会,以及全职或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取得相关职称或技能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重点受益对象包括:新入驻的检验检测认证企业、现有规上及“专精特新”企业、新建或升级实验室的机构、参与标准制定及科研项目的单位、校企合作主体及行业组织。
CNAS资质: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是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的权威证明。
专精特新:指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中小企业。
柔性引进:指不改变人才原有人事、户籍、社保等关系,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项目合作等方式来定安工作。
服务券:政府向企业发放的用于购买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的电子或纸质凭证,旨在降低企业成本、促进本地服务消费。
产教融合型企业:深度参与校企合作、在人才培养和实训基地建设方面成效显著,经省级认定纳入培育目录的企业。
本意见为试行政策,试行期间将结合执行情况动态优化完善;企业须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永久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追责;同一事项符合多种奖励情形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奖励事项按“次年兑现”原则办理(即符合条件后在下一年度申请);本意见与海南省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省级规定为准,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规定执行;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有效期三年。
如需进一步了解申报流程、材料清单或具体受理部门,请关注后续发布的实施细则。
版权所有:海南省定安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中共定安县委宣传部、定安县融媒体中心 中文域名:定安县人民政府.政务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98-63839885(政府办) 0898-63832338(新闻办) 电子邮箱:HNwangxindingan@163.com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3832338
琼ICP备11000377号 政府网站识别码:4690210001
琼公网安备 469021020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