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2024年新能源汽车促消费奖励
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琼府办函件〔2019]11号)和《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琼新汽办【2024]4号)等相关要求,为增强新能源汽车消费带动我县经济增长的作用,营造全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良好氛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奖励对象和要求
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2月31日购车人(单位)在我县经营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并在定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初次登记上牌并取得专用号牌可享受定安县促消费奖励。
二、奖励标准
1.新能源汽车促消费奖励数量总额限290辆。购车人(单位)购车价格在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奖励0.4万元,购车价格在1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奖励0.5万元。具体按照购车人(单位)在定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初次登记上牌的办结时间先后排序,先到先得。
三、资金来源。
新能源汽车奖励资金由县财政保障。
四、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要求的新能源汽车所有人自行进入海易兑(https://wssp.hainan.gov.cn/hqzc/),选择区划“定安县”,找到申报事项“定安县2024年新能源汽车促消费奖励实施方案(定安县)”,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报。
五、申报时间
2024年9月29日至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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