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县委宣传部(文明办)联合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执法局、县市监局、县旅文局、县水务局等职能部门在定安县天安购物广场开展“学习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争做文明定安人”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提高公民的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度,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活动通过展示《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与群众互动答题、发放文明条例宣传手册等方式,宣讲相关法律条例,引导群众争当文明定安人。
据悉,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将组织志愿者到各乡镇、学校、单位、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景区等地场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文明实践走深走实,文明理念入脑入心。
(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