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定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16次会议。会期半天,共有两次全体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明永,副主任彭元菊、李庆荣、李衡、李德春出席会议。陈明永、彭元菊分别主持第一、二次全体会议。
第一、第二次全体会议应到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4人,实到22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定安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定安县义务教育“双减”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定安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落实情况的报告》《定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落实情况的报告》《定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关于决定召开定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人事任免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定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定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决定任命傅林为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免去陈永东定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陈明永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会议还书面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时的讲话精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等文件。
县委常委、副县长陈小燕,县人民法院院长李雪刚,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叶敏,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松,县政府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和特邀县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