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定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14次会议。会期半天,共有两次全体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明永,副主任彭元菊、李庆荣、李衡、李德春出席会议。陈明永、李衡分别主持第一、二次全体会议。
第一、第二次全体会议应到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4人,实到20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定安县和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和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2022年定安县和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以来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的报告》,并听取和审议了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22年定安县和县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原则通过了《关于定安县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定安县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定安县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
陈明永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部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陈明永监督宣誓。
会议还书面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等。
县委常委、副县长黄海鹄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