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安正式出台旅游文体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将拿出“真金白银”促进定安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其中,对该县新评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4A级旅游景区(或省级旅游度假区)、3A级旅游景区的,在省级奖励基础上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80万元一次性奖励。
该办法设置7大奖励项目,分别是鼓励旅文体品牌创建、鼓励创建旅行社、鼓励住宿行业发展、鼓励开发旅游市场、鼓励培育旅游新业态、鼓励旅游文化产品开发及文化演出。
“我们也鼓励旅游企业加大营销力度。”定安县旅文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办法,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酒店年度营业收入达100-300万元(含)、300-500万元(含)、500-800万元(含)、8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25万元、30万元奖励。
此外,举办展览会、各类会议、体育赛事、户外运动、科普研学等活动,或者发展夜间经济、露营经济、成立婚拍基地等达到相应规模,也将给予相应奖励。
在旅游文化产品开发及文化演出方面,定安也大力支持企业研发销售旅游产品,鼓励文艺作品创作,扶持文艺表演团队。以定安县旅文体资源为主题进行影视拍摄、戏曲歌曲创作、美术摄影、书籍出版等文艺创作(非政府购买服务),获得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国家级奖项,最多可获得20万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