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综合新闻总第645期 >2023-04-27编印

定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2次会议
刊发日期:2023-04-27 阅读次数: 作者:毛景慧  语音阅读:

4月23日,定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12次会议,会期半天,共有两次全体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明永,副主任彭元菊、李庆荣、李德春出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应到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6人,实到21人;第二次全体会议应到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5人,实到21人,均符合法定人数。

陈明永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李庆荣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定安县基层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报告》、定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接受蔡锋辞去定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和人事任免议案;听取了《定安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县基层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定安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定安县审计局2022年工作总结与2023年工作谋划》;书面听取了《定安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书面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第二十八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3月15日全省领导干部大会精神和县委书记刘峰松在县委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蔡锋辞去定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原则通过了《关于我县基层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定安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

陈明永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陈明永监督宣誓。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韩海涛,县监察委副主任魏跃胜,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冯飞,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龙仲,县政府办、县审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卫健委、县司法局、县资规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