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上午,定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6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明永,副主任彭元菊分别主持第一、二次全体会议。
本次会议应出席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2人,实到20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定安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定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补选定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出缺代表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审议<关于补选定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出缺代表工作方案>的议案》。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相关人事任免案。
会议书面听取了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定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定安县贯彻实施《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城镇低收入人群社会保障建设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定安县公安局《关于2022年以来工作情况报告》和定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2年以来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原则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定安县贯彻实施“两法一规定”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定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出缺代表的决定》和《关于批准<关于补选定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出缺代表工作方案>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