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热点新闻总第618期 >2022-09-22编印

“新时代政法英模” 记定安县扫黑除恶先进工作者
刊发日期:2022-09-22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新时代政法队伍,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环境更加复杂,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繁重。政法干警,时时刻刻都在接受挑战,事事处处都在面临考验。他们不仅要有过硬的铁脊梁、敢于担当的宽肩膀,还要有善于成事的真本领。

在一场场硬仗和考验中,定安扫黑除恶工作队伍中涌现出一大批“践行初心、服务人民”“维护公平、坚守正义”“敢于斗争、能拼善赢”“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时代楷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

县纪委 苏丽

苏丽,所在的部门是负责定安县纪委监委全部案件的审核把关工作,是案件的“关口”和“出口”。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作为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她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组织形式、涉及罪名等重要概念有了准确的认识,对其表现形式、行为特征能够准确把握。

2020年7月,在审理一宗涉黑涉恶腐败案件时,苏丽发现该案证据材料不充分,存在适用法规、认定损失金额不一致等问题,她顶住压力,坚持原则,将该案退回承办部门补充审查调查,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办好该起案件,让其经得起推敲和检验。审理过程中,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坚持做到“三个区分开来”,对当事人失职错误进行综合分析,基于其目的是为了促进工作顺利开展,而没有科学合理处置工作中的困难造成的损失,依规依纪依法对其提出从轻、减轻处理的建议,并经县纪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0年底,为持续深化“打伞破网”专项行动,案件审理室开展涉黑涉恶“保护伞”“关系网”案件交叉复查,敢于动真碰硬,认真对被审查调查人是否存在遗漏的涉嫌违纪违法或犯罪问题等进行审核,确保案件查深查透。

案件审理室先后审理多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移送审查起诉3件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移送审查起诉的三宗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未被检察机关退回补充调查,全部事实均被审判机关予以认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

县检察院 吴少宁

吴少宁,从事检察工作32年,他始终奋斗在检察事业的第一线,使其成为了定安县人民检察院的一张王牌。他用责任和担当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努力践行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觉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吴少宁既直接承办涉黑涉恶案件,又负责指导定安县恶势力案件的侦查取证。在指导办理陈某某等9人触犯敲诈勒索等多个罪名的案件中,公安机关按照普通的共同犯罪案件处理,他提前介入后敏锐的发现,该案应属恶势力团伙犯罪,但恶势力犯罪有关证据不充分,他第一时间与公安机关承办人沟通有关案情,经过多次研究指导,引导侦查取证,该案遗漏了2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应当追究这2名人员的刑事责任,他迅速通知公安机关并进一步参与到引导公安机关侦查的工作中,最终认定为恶势力犯罪,最终所有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都得到了法律的严惩,取得了良好的公诉效果。

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吴少宁始终严把案件质量关、证据关,严格按照“罪不漏人、人不漏罪、罪不漏证”的办案要求,依法追漏嫌犯2人,追漏犯罪事实17起。从证据采信到事实认定,从确定罪名到量刑幅度,从主从犯认定到案件定性,每一个细节他都给予耐心细致的指导,得到了相关办案人员的尊重和信赖,定安县院所有恶势力案件均按照省院要求高质量移送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