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县委书记刘峰松主持召开十四届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7次(扩大)学习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冯云飞,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明永,县政协主席符气和,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昌奋等县四套班子领导,法检“两长”,退出现职的省管干部参加学习会。
会议集中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中共海南省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与会领导分别围绕学习内容分享了心得体会。
会议指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负有主体责任,这既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党内法规的刚性规定。县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规定》和《责任清单》的重要意义,带头抓好贯彻落实,引导带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牢正确政治方向,真正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树标杆、做表率。
会议强调,要对标职责,逐级推进,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县级领导特别是县委常委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工作统筹,将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政治生态中提高打硬仗、打胜仗的本领,更好适应海南自贸港建设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要加强督导,跟踪问效,从细定责、从实督责、从严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扎实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