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综合新闻总第600期 >2022-05-19编印

定安召开“河湖长+检察长”制 2022年第一次联席会议
刊发日期:2022-05-19 阅读次数: 作者:黄荣海  语音阅读:

5月12日,定安召开“河湖长+检察长”制2022年第一次联席会议,研究部署2022年“河湖长+检察长”工作。副县长郑轶,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孜繁出席会议。

会议解读了《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听取了2021年以来涉水领域工作情况、2019年以来办理的涉水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情况的汇报。县生态环境局、水务中心、综合执法局、定城镇就相关工作进行交流发言。会议还审议了2022年工作要点。

郑轶指出,“河湖长+检察长”协作工作机制的建立是一项重大工作创新,是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六水共治”工作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这一机制的重要意义,各级河长要负起责任,做好带头示范,认真落实河湖长履职规范。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检察职能,协助推进河湖长制度落实,助推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确保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郑轶要求,要强化协作配合,发挥联动效应,河湖长和检察长要积极联合开展巡河工作、联席会商等制度,不断强化河流巡查力度,紧盯乱挖、乱采、乱搭、乱建、乱养、违法排污等破坏生态和环境的违法行为,督促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倒逼相关主体履行社会责任。要压实各级河长的主体责任、检察机关的监督责任、河长办的协调督导责任、成员单位的管理责任,抓住水环境污染重点问题,加强对违法犯罪案件的办理,坚决遏制危害水域安全的乱象,同时要注重舆论引导,积极动员全民参与,以“全民治”推动“河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