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在县委大楼七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党组学习(扩大)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陈明永,党组成员李庆荣、李衡、李德春、吴淑坤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元菊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领导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总结报告》《习近平同志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习近平同志在参加全国政协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联组会时的讲话》,解读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之第一、二章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陈明永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站位高远、内涵丰富,体现了深邃的战略思考、强烈的忧患意识和厚重的为民情怀。
陈明永要求,一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在人大各项工作中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二要深刻理解和把握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深入学习和熟悉掌握开展人大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理论业务知识,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能力;三要坚决贯彻落实《规定》,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当中,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县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