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综合新闻总第590期 >2022-03-10编印

定安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刊发日期:2022-03-10 阅读次数: 作者:王琳文  语音阅读:

37日,“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授牌仪式在定安县人民检察院举行。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林英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孜繁出席授牌仪式。省妇联、县人民检察院、县妇联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授牌仪式。

据了解,定安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在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和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保护妇女和未成年被害人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同时还设立了独立的未成年人检察部,配备了熟悉青少年身心特点和犯罪规律的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骨干力量,并积极鼓励未检干警参与心理咨询考试,目前已有1名检察官具有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

座谈会上,林英姿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相关工作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随后展开交流发言。

林英姿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检察院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上取得的成绩,她要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宣传方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要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完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临界干预机制,积极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要主动作为,扎实做好被害人心理疏导工作,提高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奋力推动定安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再上新台阶。

当天,林英姿一行还前往龙门镇红丰村委会优抚对象陈祥瑜家中进行慰问,亲切问候她的身体健康、家庭生活等情况,详细了解了她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叮嘱她有困难要及时向组织反映,鼓励她树立坚定信心,保重身体、乐观面对生活,争取早日摆脱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