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7日,定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次会议决定:
任命:
江伟青同志为定安县公安局局长;
陈京华同志为定安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莫宏雄同志为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少芳同志为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何发飞同志为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刘移灰同志为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吴英艳同志为定安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薛 冬同志为定安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姚明燕同志为定安县财政局局长;
陈海毅同志为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 波同志为定安县教育局局长;
颜文昭同志为定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刘永跃同志为定安县司法局局长;
利声秀同志为定安县民政局局长;
黄斐忠同志为定安县民族事务局局长;
郑英俊同志为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孙 武同志为定安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 冰同志为定安县审计局局长;
游春勇同志为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王正山同志为定安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聘锦同志为定安县统计局局长;
柯 敏同志为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梁昌贵同志为定安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潘在河同志为定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