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县委书记、县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刘峰松主持召开县委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研究审计工作有关事项,并就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黄海鹄,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代理主任陈凤娇,县委常委、人武部部长张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清雄,以及县委审计委员会各委员参加会议。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以及中共海南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审计署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听取了《中共定安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审计业务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中共定安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县资规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社保中心、科工信局针对问题整改情况、完成期限及采取的措施进行汇报。
刘峰松指出,各单位特别是审计部门要抓好新修订《审计法》的学习贯彻,务必要紧跟新形势、新要求,先学一步、深学一步,抓学习、提质量,用新修订后的《审计法》指导审计工作高质量开展;审计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履职能力,围绕政策跟踪审计、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三大主线”,高标准严把审计质量“生命线”,助力定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刘峰松强调,审计只是“诊断”,整改才是“治疗”,要把抓整改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打通审计整改“最后一公里”。一方面,要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未完成整改的单位思想上要重视、态度上要端正、行动上要迅速,尽早改、改到位;对于整改销号的问题,要持续加大后续完善跟进,保证审计发现问题“百分百”整改落实到位,争取通过整改形成制度性规范。另一方面,要切实增强审计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动真碰硬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将整改实效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屡审屡犯、敷衍整改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要注重成果转换,健全整改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审计整改报告机制、销号机制和问责机制,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完善制度的工作闭环,实现“整改一个,规范一片”的正面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