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综合新闻总第571期 >2021-11-18编印

县委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刊发日期:2021-11-18 阅读次数: 作者:毛景慧  语音阅读:

11月12日,县委书记、县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刘峰松主持召开县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传达学习省委书记沈晓明在省委审计委员会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研究审计工作有关事项,并就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理主任陈凤娇,县委常委、副县长李昌奋,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清雄,以及县委审计委员会各委员参加会议。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沈晓明在省委审计委员会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听取了中共定安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县农业农村局、县资规局就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作发言。

刘峰松指出,审计只是“诊断”,整改才是“治疗”,要把整改作为审计工作的落脚点,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保障措施,确保审计整改“见疗效”。要建立健全新形势下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把审计整改的内容、时限、责任分工、结果运用、责任追究、组织保障等具体事项流程在制度上予以明确和保障,让审计整改提质增效,实现整改到位、监督到位。

刘峰松强调,责任落实要再深化,要把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贯穿于问题整改的全过程,县人大常委会要落实监督责任,县政府要落实研究部署责任。协作机制要再深化,审计部门要动态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台账情况,并根据整改跟踪的结果,向相关部门或县委县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各单位要以整改成效为导向,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纪检监察、巡察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纪审、巡审协作配合。结果运用要再深化,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乡镇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评价及县直部门、单位绩效考核范围,列入党组织巡察和纪检监察日常监督内容,列入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年度正科级班子党政正职述职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