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至28日,定城镇政府、龙河镇政府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开展拆除整治行动, 共拆除违法建房705.38平方米。
27日,龙河镇政府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依法拆除龙河镇天池村委会3幢、鸭塘村委会米筛塘村1幢违建房,拆除违建面积578.86平方米。28日,定城镇政府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定城镇水冲坡村委会的1幢三层钢筋混凝土结构违建房依法进行拆除,拆除面积126.52平方米。
拆除前,执法人员分别向违建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在违建当事人没有限期恢复土地原状的情况下,依法下达《拆除通告》,对违建房进行强制拆除。拆违现场,执法人员拉起警戒线,在确保现场无相关人员的情况下,出动工程机械依法进行拆除,拆违过程井然有序,未发生人员纠纷事件。
此次拆除行动共出动执法和工作人员120余人次,炮机、挖掘机共6台次,运输车14辆,后续还将对翰林镇、岭口镇的两处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进行依法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