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定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40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源富,副主任吴清雄、王岩、李庆荣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3人,实到20人,符合法定人数,梁源富、李庆荣分别主持第一、第二次会议。副县长王礼玲,县人民法院院长宋长清,县监察委副主任叶敏,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龙仲,县政府办、旅文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财政局、资规局、综合执法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特邀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部分县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情况的报告》《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定安旅游景区景点提质升级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情况的报告》《关于定安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1年定安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听取并审议了定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各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的议案》《关于设立定安县县镇选举委员会及组成人员的议案》《关于县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定安县选举委员会关于定安县县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接受欧东顺同志辞去定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听取并审议了人事任免案。
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定安旅游景区景点提质升级创建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定安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定安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21年定安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各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关于设立定安县县镇人大选举委员会及组成人员的决定》《关于县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关于接受欧东顺同志辞去定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初审通过了《定安县选举委员会关于定安县县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任命周果果同志为定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黄艳晶等26名同志为定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