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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出台2021年租房补贴政策
刊发日期:2021-07-29 阅读次数: 作者:程守满  语音阅读:

7月28日,记者从县住保中心了解到,为吸引更多人才到定安安家置业,定安出台《2021年定安租房补贴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凡在定安城镇规划范围内通过市场租赁住房,且符合定安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或个人,可申请领取租赁住房货币补贴。

《政策》主要对定安租房补贴的发放对象、补贴标准、发放方式、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等内容作了详细说明。按照《政策》要求,户籍条件或者收入条件二者满足其中之一,住房条件困难者即可申请。

其中,户籍条件为:申请人具有本县城镇规划范围内常住户口;不具有本县城镇规划范围内常住户口,但已与本县城镇规划范围内的单位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满 2 年且在本县累计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 2年。收入条件为:申请人是民政部门认定的城镇低保或低收入或特困户家庭;申请人属于中等偏下家庭的其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含)23714元;申请人为单身居民的,其中等偏下收入为其年可支配收入低于(含)27102元。申请人家庭在本县城镇规划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在本县城镇规划范围内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含)16平方米,仅补贴差额部分。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可领取租房补贴为16㎡(每人可享受保障面积)×12元/㎡,以此类推,最高保障面积不超过60㎡。单身1人192元/月、家庭2人共384元/月、家庭3人共576元/月、家庭4口人(含)以上共720元/月。

符合条件要求的申请人员,可向社区或所在单位申请,并提交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件、户口簿、基本情况,包括家庭人数、婚姻状况;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收入、住房、财产、社保等情况承诺。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属有稳定就业的,应当提供劳动用工合同;申请人签署的同意接受对其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核查的书面承诺;房屋租赁合同及发票等其他必要的材料。

经初审、复审、公示、批准无异议后,县住保中心将通过海南省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每季度集中发放。咨询电话:63837200,办公地点:定安县塔岭新区岳崧路第二办公区三楼32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