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头版总第551期 >2021-06-24编印

定安出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
划定环境管控单元64个
刊发日期:2021-06-24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近日,中共定安县委办公室、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定安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全县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64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 实施分区管控。

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将要素管控分区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叠加取并集划分为优先保护单元。全县划分优先保护单元39个。

重点管控单元,主要为经济重点发展区域,将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划分为重点管控单元,包含城镇规划边界、现有和规划的产业园区、现状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区域以及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全县划分重点管控单元15个。

一般管控单元,主要为预留发展区域,指除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衔接乡镇区边界形成管控单元。全县划分一般管控单元10个。

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依据现有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管理要求等,对标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环境质量要求,衔接区域发展战略和生态功能定位,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定安形成了“1+3+64”的清单体系。“1”是指一套总体管控要求,即落实全省总体管控要求,提出定安县总体管控要求及分要素的普适性管控要求;“3”是分片区管控要求,即县城片区、中部集中发展区、南部生态保育区的特征研判及管控重点,“N”为64个环境管控单元的具体管控要求。

《实施意见》强调,一是要依据“三线一单”成果从严把好生态环境准入关,不得变通突破,不得降低标准。二是加强“三线一单”成果与规划衔接应用,各镇、各有关部门在相关规划编制、产业政策制定中,要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重要依据。三是充分发挥“三线一单”对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的指导服务作用;四是实行定期评估与动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