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部署要求,6月10日,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四驻点指导组召开“三个规定”宣讲会。县委书记刘峰松,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源富,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开文,县政协主席欧东顺,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创禄等县四套班子领导,法检“两长”,省第四驻点指导组成员参加宣讲会。
会上,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四驻点指导组副组长王青玲作“三个规定”专题辅导。
王青玲围绕“三个规定”出台的背景、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主体和表现形式、如何正确区分依法履职和干预司法,以及防止干预司法有关规定等方面,全面系统地宣讲了“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政策界限和典型案例,并对贯彻执行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整场宣讲辅导逻辑严谨、内容丰富、思想深刻,对定安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推动作用。
会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准确把握“三个规定”适用范围、职责内容和标准要求,积极主动抓好分管领域、部门的学习贯彻,全面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执法司法生态。要将落实“三个规定”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作风整顿建设结合起来,确保取得实效。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将集中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整治“六大顽瘴痼疾”的重点内容,把建章立制贯穿于教育整顿全过程,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
会后,与会人员集中签订了《领导干部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