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定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9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源富,副主任吴清雄、吴坤江、王岩、李庆荣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3人,实到19人,符合法定人数。梁源富、王岩分别主持第一次、第二次会议。
副县长官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孜繁,县监察委副主任叶敏,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冯飞,各镇人大主席、县人大机关各委室副主任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定安县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定安县农村公路六大工程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贯彻执行<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情况报告》《定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接受梁昌贵同志辞去定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草案)>》;听取了《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定安县2020年度国有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杨鲲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定安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免去曹树旗同志定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议案》《定安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免去吴崭平同志职务的议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定安县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定安县农村公路六大工程建设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定安县贯彻实施<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梁昌贵同志辞去定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决定免去梁昌贵同志定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关国辉同志定安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唐彪同志定安县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曹树旗同志定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吴崭平同志定安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任命杨鲲鹏同志为定安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梁昌贵同志为定安县扶贫工作办公室主任、潘在河同志为定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梁源富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