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热点新闻总第534期 >2021-02-25编印

未成年人禁烟 我们在行动
刊发日期:2021-02-25 阅读次数: 作者:戴庞慕  语音阅读:

2月21日新春开学之际,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联合第三检察部,针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住宿安全、网吧网络管理、烟草销售等问题,对辖区内定安中学、县一小、平和思源学校等10所中小学周边商店经营点及住宿点进行了检查。

经检查发现,各学校门口周边未发现有销售三无商品的商店,也没有发现违规开设网吧及香烟销售的情况。但发现部分商店的烟草零售经营点没有设置 “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电子烟、香烟”的警示标识。针对这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第三十七条有关规定的现象,检察官们通过释法说理的方式,向未设有警示标识的商店老板说明了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对未成年健康成长的危害,希望他们能够遵守法律并以身作则,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出一份力。

此次检查是未成年人检察部和第三检察部凝聚合力共同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县人民检察院将就此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县烟草专卖局发出有关检察建议,继续跟进监督并联合县烟草专卖局出台相关举措,还校园周边一方净土,让孩子们远离香烟的危害,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塑造一个无烟、健康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