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综合新闻总第532期 >2021-02-04编印

县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收到代表意见建议102件
刊发日期:2021-02-04 阅读次数: 作者:朱思静  语音阅读:

2月3日,定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召开议案审查委员会会议。

会议指出,截至2021年2月3日9时,大会没有收到代表团或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收到代表在本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意见102件。其中,围绕道路交通方面建议意见31件;围绕社会公共事业方面建议意见22件;围绕农林水方面建议意见18件;围绕人事福利民政方面建议意见12件;围绕经济发展方面建议意见7件;围绕文化设施方面建议意见5件;围绕社会治安方面建议意见4件;围绕国土规划方面建议意见3件。

议案审查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逐件进行了认真审查。

议案审查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主动履职的热情和能力进一步提高,收到的代表建议质量有了明显提升,涉及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和民生建设等方方面面的问题,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呼声。解决这些问题,对建设开放包容、宜居宜业、充满活力的美好新定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议案审查委员会要求县人民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这些建议和意见办理情况的跟踪督办,落实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所关心和迫切要求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的实效性。

根据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代表所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拟由县人大常委会转交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并将办理结果直接答复代表及报告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