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上午,县人民检察院邀请法制日报、法制时报、县融媒体中心等多家媒体,在该院会议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扎实推进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
发布会上,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通报了县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详细解答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整个流程、重要意义、适用条件和阶段等方面的问题。
据介绍,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作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在立法上正式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通过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给予程序上从简或者实体上从宽处理,实现有效惩罚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重大改革。
据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立以后,县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全面落实,2020年1-11月份,县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到83.93%,连续11个月单月适用率在80%以上,特别是10月份,适用率达到95%,位于全省前列。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比例100%,具结书签署值班律师在场情况100%。出庭合计112件,其中普通程序23件,简易程序80件,速裁程序9件,最大限度的优化资源配置,节约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