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读作四声的时候,可以表示对象或者目的,例如“为人民服务”;而在读作二声的时候,又可以指“做”,例如“有作为”“敢为”等。创一流营商环境,恰恰需要这两种意义的“为”,既要有目的意义的“为”,解决为什么人服务的问题;又要有做事意义的“为”,解决履行什么职责的问题。
正如省委书记刘赐贵在海南自贸港创一流营商环境动员大会上所指出的,“决不能把服务当管理、把职责当权力,也决不能上交矛盾、推卸责任。”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是服务市场主体,还是管理市场主体?是以服务之情尽担当之责,还是以管理之名耍权力任性?这反映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权力观,也势必会给营商环境带来完全相反的影响。只有在服务与管理、职责与权力的关系上建立清醒的认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着力增强创一流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才能在创一流营商环境的过程中摆正位置,更好展现海南自贸港的“诚意”,收获更多来自市场主体的“满意”。
提升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服务品质,是创一流营商环境的内功。服务还是管理、职责还是权力,体现的是深层次影响营商环境的人文环境。“4·13”以来,省委、省政府把优化营商环境放在海南自贸港建设突出位置,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等改革,先后建立企业联络员制度、高层次人才服务联络员制度等,或是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不跑腿”,或是“企业有事政府跑、需要帮助随时到”,便是转变政府职能方面的内功修炼,彰显了海南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持续努力。这当中难能可贵的是,在这些服务新机制建立和发挥作用的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的思想观念在慢慢发生变化。僵化的“管理”思维在慢慢褪去,热情的“服务”姿态在渐渐形成。无疑,思想观念方面的转变对于海南自贸港创一流营商环境具有更深层、更持久的意义。
营商环境方面的障碍,说到底还是权力本位的观念在作祟。倘若“管理”思维凌驾于“服务”理念之上,权力任性摆脱了职责规范,就会扭曲经济生态,削弱市场主体的信心和投资热情,同时还会影响市场在配置资源中起决定性作用,导致不公正、不作为、甚至不廉洁的怪现象发生,最终阻碍和破坏海南自贸港创一流营商环境的进程。要创一流营商环境,吸引更多更优质的市场主体到海南投资兴业,非破除那种有碍于营商环境优化的观念惯性不可。少一些“我管你”的随心所欲,多一些“我为你”的诚心诚意,少一些“你去办”的颐指气使,多一些“我来办”的职责担当,这是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尽快实现的观念转变、角色转变、作风转变。
不把服务当管理,不把职责
当权力,是认识问题、作风问题,也是能力问题。它既是对思想观念的要求,又是对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要求。没有实实在在的作为,就没有所谓“服务”。所以,服务既是一种谦逊热情的姿态,更是一种有所作为的行动。放低姿态,从理念到行动做一个真诚服务市场主体的“店小二”、实干家,是海南自贸港创一流营商环境对我们的热切呼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