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要指示,是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贸港的内在要求。海南自贸港创一流营商环境动员大会强调,创一流营商环境,要在推进制度集成创新、转变政府职能上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只有紧紧抓住制度集成创新这个关键,才能系统性解决当前营商环境存在的最突出问题,才能不断破除阻碍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打造营商环境的“海南样板”。
制度集成创新是创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命题,是改善投资环境、培育竞争优势的必然要求。从优化营商环境与制度创新的关系来看,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诸多领域制度改革的系统工程。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必须依靠以制度创新为基础的体制机制改革来推动。从培育竞争新优势的现实需要来看,发展更高质量的开放型经济,比拼的已经不是政策的优惠程度,而是更加公平公正、高效便捷、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只有在这样的制度环境下,才能形成有利于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规则和秩序,吸纳大量的市场主体,才能有利于市场主体茁壮成长,加快汇聚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要素。所以,打造适应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贸港需要的一流营商环境,推进更为全面、更加深刻的制度集成创新是一道必答题。
创一流营商环境,最突出的成果也体现在制度集成创新上。近年来,海南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主动对标一流营商环境,坚持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先后制定优化营商环境40项措施和29项措施,相继发布八批共85项制度创新案例,逐步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化程度,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形成了不少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有些还走在了全国前列。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贸港,需要由制度创新向制度集成创新深化,发扬创新精神,凸显“集成”特点,以更多制度集成创新成果助力海南自贸港创一流营商环境取得新突破。
创新才能摆脱“跟一流”,实现“创一流”。优化营商环境可以靠“对标”“学习”“借鉴”,但创一流营商环境根本上还是要靠制度集成创新来实现。以制度集成创新为着力点创一流营商环境,就是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市场主体需求导向,
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不断创新体制机制,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各级各部门要在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上下功夫,积极适应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的发展趋势,勇于创新、勇立潮头,主动放权、主动改革,做到“一个平台管服务”“一枚印章管审批”“一网一码管通办”,发挥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平台功能,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创新创业。要在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上下功夫,深化省域“多规合一”“极简审批”改革,建立适应创一流营商环境的自贸港治理体系。要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上下功夫,持续简化优化行政审批,持续深化事中事后监管,打造便民智慧政务,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最大化取消各类证明事项。
创一流营商环境,支点在于创新、道路在于创新、根本在于创新。以制度集成创新为犁,深耕海南自贸港这片改革沃土,我们就一定能在比学赶超中实现超越,在激烈竞争中塑造优势,在困难挑战中勇往直前,不断开辟创一流营商环境新境界,不断书写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贸港新篇章。 (海南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