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安县建设安居型商品住房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发布。《方案》规定,计划动工建设安居型商品住房10.88 万平方米,限定房价为7000-7400元/平方米,房屋实行全装修和采取装配式建筑的方式建造。
《方案》规定,符合条件的定安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均可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在一定年限内(即不符合上市交易条件时)实行封闭流转制度,每个家庭只能购买1次且只能购买1套。
项目拟选址在定安县定城镇塔岭新区塔北路南侧(宏城水岸对面),北临塔北路,东临弘诲路,南临塔南路,西临映斗路。周边有宏城水岸、天长椰风水韵等成熟小区,临近县人民医院、县一小、丹桂公园,交通便利,配套成熟。目前,县相关部门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项目用地手续的审批与开发利用管理,开展土地清表等工作,有序有效地推进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工作。
据悉,今年4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定安被列为海南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的6个市县之一。为进一步完善定安住房保障体系,满足定安县户籍居民(常住居民)家庭和人才的住房需求,提升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定安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了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