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记者从县就业局获悉,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定安将采取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明确阶段性发放失业补助金等方式,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惠及全县城乡参保失业人员。
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自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即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其中,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按每月1200元标准发放;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按每月800元标准发放。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
县就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失业人员可通过现场或者网上两种方式申领失业保险金。具体办理流程可以致电县就业局、浏览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dingan.hainan.gov.cn/dingan/xxgk/gsgg/或者关注“定安县就业局”公众号了解。所有业务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欢迎广大失业人员积极申领补贴。联系人:吴清柏,联系电话:63823073。地址:定安县塔岭第二办公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楼一楼9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