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决定将政府投入资金中的3.9万元用于购买饲料,用于我们村扶贫产业南四岭家庭农场项目的支出,以壮大村集体经济,同意的请举手。”日前,新竹镇卜优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就集体资金投入的问题征求村民的意见。类似的场景,在卜优村已经成为常态。
在卜优村,村里但凡有项目资金支出或什么重大事情,村民都要参与决策,村民不同意,就不能实施。该村“四议两公开”的推进,强化了基层民主决策,让权力置于阳光下,有效遏制了群众身边的腐败。
所谓“四议两公开”,是指农村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是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是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为强化对基层公权力的监督,新竹镇纪委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了《新竹镇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并按照“事前”严把关、“事中”强管控、“事后”促整改流程,从事前、事中、事后三阶段全方位监督,让村级党务、财务、村务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现在村里所有重大村务都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全部通过规范的程序一起议,干群矛盾减少了,群众信访量也下降了。”新竹镇大株村委会党支部书记程守清说。在新竹镇纪委的指导下,大株村在大力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同时,不断创新发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得到了进一步拓展和完善。该村去年一年的信访案件共有5例,随着“四议两公开”工作不断推进落实,今年到目前为止,尚未出现一例信访案件。程守清认为这是“四议两公开”常态化运用后的直观效果。
新竹镇村级组织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动村级事务治理,是定安县基层党组织处理农村基层难题的一个缩影。
在定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遍地开花,覆盖了全县108个行政村,村级重大事项、农村安全饮水、危房改造、低保户评定、村庄规划、人居环境整治等村内事务,都严格依据“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进行决策实施,并形成常态。通过亮“家底”,让群众知“家底”,全县村级各项事务快速发展。